十一月份公司领导口头通知裁员,给了两种方案,一,拿钱走人 二,可以12月份在公司一边上班,一边找工作。我果断选了第一种方案。到今天终于等到了人事协商,所谓的拿钱走人就是把拖欠的 9,10,11,和12月份上了几天的工资发给你,拿不到n+1。现在每天照常到公司上班,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