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万全镇郑兴村五组,我本人在外地打工。偶尔才回趟湖北农村老家。今年**回来,老房子的当头被一幅巨大的广告横幅盖住了,仔细一看,原来是总部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史丹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给旗下的农药高塔紫三安做的广告。据乡邻反映,该广告设置从2019年即开始,那就是说,这幅广告整整设置了至少一个年头了。
推开卧室门,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卧室墙上仿瓷脱落斑驳一片,打开衣柜,大片大片的白霉骇然在目,没睡过几次的席梦思床床身发霉,床垫沤烂,就这样我还没想过是这幅巨型广告横幅惹的祸。
七月初,我给贵司山东临沂市史丹那边打了几次电话反映此事无人处理后,我拆下了这幅广告,只见厚重的广告布背面糊满青苔,污水从布上落下,巨大的山墙上爬满不知名的小虫,水泥墙上都发霉了,这个时候我才想到卧室墙面家具毁损的罪魁祸首原来就是这幅广告。巨大的横幅造成严重影响山墙通风透气,直接造成室内墙面毁坏,家具沤烂!
2021年7月9日,我重新联系史丹利方面,史丹利方面将广告商的电话告诉我让我自己去交涉。负责人李鸿鹰在拖了几天后,7月15日,终于推出一个广告施工队长给我打电话,说最多给100元广告费,并坚称广告四月份才换上去,不可能造成我家的房子家具损坏,我当然不同意这个解决办法,而负责人李鸿鹰也将责任推给施工队,表示不再管这个事。
这家广告商在没有经过我家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为了节省广告费用,直接占用了我的山墙,给我造成上万元的经济损失,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查了一下今年新版的广告法,摘要如下
第六十八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
(五)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又: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发送广告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雇主,史丹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知道自己的广告承包商在领取巨额的广告费后,却在广大的农村搞这种损人利己的动作吗?你做免费的广告可以,但你损害了农民房子就不行!
我强烈要求史丹利及其广告商赔偿我的全部损失,并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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