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武汉市房管局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东湖社区


我于2016年6月购买武汉巨泓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硚口区工农路106号的汉江雅苑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17年12月交房,事实上巨泓公司在2021年1月才通知交房,我请求武汉市房管局督促巨泓公司履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合同赔偿违约金或者以车位使用权抵偿违约金。
         开发商巨泓公司正在售卖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售卖1号公寓楼,要求公寓楼业主交齐全款,然而巨泓公司卖公寓楼所得的资金并没有存入武汉市房管局资金监管帐户,给该楼盘办理不动产证埋下隐患,希望武汉市房管局重点关注汉江雅苑办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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