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杭州火灾的受害者林生斌先生,遇到了新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
火灾是17年6月的,十月怀孕,和女方培养感情也大概需要一些时间,算下来,两年左右的时间。
失去配偶失去孩子,不到两年时间走出来,和新人建立感情,你能接受吗?
先声明我不是道德绑jia,每个人都有重新生活和选择的权利。
个体差异吧,我上一段失恋都用了两三年时间才淡忘,如果遇到这种,恐怕一辈子都难走出来,会很消沉。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