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有消息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乐高诉乐拼系列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乐拼”生产厂商美致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乐高公司经济损失共3000万元。

根据裁定书认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美致公司生产销售侵权产品的非法经营额已达到3.3亿元

另依据淘宝提供的“乐拼”商品销售数据,可合理推定侵权产品的销售金额超过5亿元。经参考相关行业利润率合理估算,所涉侵权产品的整体获利应远超1.6亿元

目前,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已搜索不到乐拼相关产品。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小盒子认为,本案的判决体现了我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品牌经营环境的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