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江岸区后湖五路景福苑3-2-101的住户,2020年10月头我家楼道门口水务局的水管破裂漏水到我家里面,家里三分之一地板浸泡坏掉,在维修后因施工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二次漏水,并且重新铺设的管道有明显安全隐患(直接接到外面走道),家里鞋柜也腐烂,进门周围墙体也腐烂了,水务局说只赔偿现金2500元,根本难以对损坏部分进行复原,并且对我家造成的间接损失(漏水检修,住宿费用等)一概不认,直接要求我们通过诉讼解决
并且把这个事情推给保险公司,要保险公司回复我们。一位自称水务的工作人员回复我说,最多赔付3000元,要我们去法院。最后我的诉求是赔偿现金5000元或者把损毁部分维修还原,而且他们在维修中还发现另外的漏水问题,难道水务集团就不能认真落实自己的职业,定期检查供水管吗?今天是11月24日,在这之前我们多次打市长热线投诉水务局,水务局一直不给我们回复。 |